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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新的缺点必然也会成为他抛弃的我理由之一。而他却每天趿拉着一双破拖鞋,穿着一条破洞的睡K走在大街上。他从来没有想过其他人看我们是什么目光,或者与其说他没想过,不如说他以此为荣。无论我怎样装扮自己,他对我的身T已经不再新鲜。我从零开始学习做菜,学习打扮自己,学习如何逗他开心,千依百顺,毫无怨言,不过好像我所有的努力都如同投入大海的一块石头,在他的心里激不起一点点涟漪。我面对的是世上最冷酷无情的自恋动物——男人。我的工作使得我能够接触到各sE各样的不同社会层面的优秀的人,有海归JiNg英,有酒吧老板,有外国人,有小三,有富二代,有研究生,也有像他那样的、但有点作为的民宿老板,可每日我回到他的家,就会看见沙发上躺着这具一事无成的废物,宁愿把恶心黏状的鼻屎弹到地上也不愿站起来走几步,将那一团鼻屎扔进垃圾篓里。我忍住了很久都没有说,你傻b吗,复古风怎么能跟工业风搭配在一起啊?!我已经知道他这样下去不可能成功。 我记得,在表弟的婚礼上,我鼓起勇气问他,什么时候我们也能这样?我的意思不是他能给我一个准确的答案,至少,他也应该给我一个希望,哪怕那希望多么渺茫,我知道几乎所有婚姻都是将就。可你猜他怎么说?其实我早就猜出了答案。他露出惊愕的表情,说他永远不会结婚,这个问题我们不是已经讨论过了吗。是的,这段长篇大论他已经跟我说过太多次了,以致我不需要录音就可以完整地背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