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前略。我与妖怪和女高中生同居 第十三回 不完全神格守护灵小紫
发成渡假村了。我让郑nV免於失去栖身之处,是她欠我,不是我欠她。」 这种荒山野岭也有财团要买来盖渡假村吗?盖个灵骨塔现在好像都美其名为「生命纪念馆」还差不多。不过也难说,毕竟如果遇到选举什麽的,总是会出现一些莫名其妙的土地开发案。 「嗯?可是我记得林投姐当时对郑nV的态度倒是相当恭敬……」 记得好像还把对方称为「县主」?我其实并不确定「郡王的nV儿」该如何称呼。 听罢,小紫也不免瘪起嘴来: 「虽然只是口耳相传而诞生的妖怪,但毕竟郑nV也因此获得了郡王爷nV儿这个灵格;如果是她亲自出面的话,我也不得不表示尊敬……对於那些孤魂野鬼化成的骷髅兵就算了。」 然而nV孩似乎仍气愤难耐地跺了跺脚: 「但?是,论灵格的话我可一点也不输给她!我可是本人亲自过来了,居然随便派一个小兵传话就想把我打发走!说什麽对对yAn世的事情没兴趣所以拒绝出席餐会,也不打算协助保岛一村,实在太不给我这个守护灵面子了!」 虽然小紫还不断喊着「信不信下次就让开发商把她家挖成温泉旅馆」,但对我个人而言,并不想在大白天再次见到那群骷髅兵团跟骷髅公主。 记得以前小紫也解释过:语言、文字是一种人类展现「灵力」的方式。大概也因此,即使只是「口耳相传」,如果大多数人认为「郑nV」是郑成功的nV儿,那麽那个骷髅公主也就能够「成为」郑成功的nV儿、骷髅兵团便顺理成章地举起大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