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结婚证明
/br> 沈秋眸光一亮,这是一张证明,母亲与沈宜山的结婚证明。上面没有照片,只有两人签下的名字。 上面有个红sE的圆形印章,富源镇大山村,村委。 沈宜山竟然没把这张证明毁掉,而是一直留在母亲的笔记本里。 这张证明应该是母亲自己撕的,但却没有将它丢掉。 也许母亲本想做点什麽的,可惜身T垮了,没来得及用到这张结婚证明。 那……就由她来做,用这张证明换取自由。 粗略的看了看所有的信件,母亲是七八年底和父亲来到的海市,信是从七九年二月开始写的。相隔一两个月会写上一封,一直到母亲去世,一共十二封信。 期初几封信的内容都是询问家里的情况,父母的身T。 之後的几封,从字里行间能隐晦的看出母亲对沈宜山的失望。 越到後面,信里所表达的感情越是直白。母亲在信里向父母哭诉,後悔来到海市,想回家,想与沈宜山离婚。 最後的几封更像是遗言,满篇流露的都是悔恨与绝望,还有对nV儿的担心。 沈秋不敢看的太仔细,怕自己控制不住情绪。 抖着手,将东西收好,特别是那张撕碎的结婚证明。 将东XZ在被子里,在床边坐了会儿,平复情绪後才动手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