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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大哥大嫂下了楼,两人背着晓晨说悄悄话,高启盛讲:“她很像三毛流浪记里面,穿着皮草和高跟鞋抹了艳丽口红在大街上挽着富翁老公走来走去的人,对吧,你说像不像?她的前一个老公白江波倒是很符合标准,可是我哥,不,咱哥,不该是她的时尚首饰品。”

    meimei一针见血:“咱哥和她结婚的时候,什么经济状况你又不是不清楚,嫂子要是嫌贫爱富的人,就不会和大哥结婚了。”

    高启盛回,大哥能在鱼档里窝十几年养活咱们仨,就肯定可以出人头地。陈书婷这是成功投资。

    小兰撇撇嘴,示意随你怎么说。她是向着嫂子的,跟两个哥哥一起长大,好容易在家里盼来一个女性,不自觉就会有亲近感。她突然想起来二哥也有关于三毛的傻事:“哎二哥,你小时候是不是很怕三毛流浪记的?别哄我,我知道你把书当掉是为什么。每次书一放在床头,你就整晚整晚翻来覆去不睡觉,跟着吵得我也睡不好,把书卖完就没这事了。”

    也可以管那种感受叫做怕。但是究竟是怕什么,高启盛拿不太准。是怕穷,怕失去家人,怕流浪,还是怕人善被人欺。他说:“要说怕,我说把书卖出去的时候,你不也很支持。怕的哪里是我一个人。”

    兄妹俩的交谈又被高晓晨举起玩具枪呵住,没有陈书婷管他,他有被宠坏的迹象。不过即便高启盛和高启兰闭上嘴这个电视也看不成了,阿姨从楼梯口探出头,呼唤三位主人家下楼去吃饭。

    高启兰当时不知道,那段轻松的拌嘴时日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