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3)
民国十四年,段白锐被捕入狱,督军府被封,段迢被迫住进平民巷子里。 那时候她的肚子已经很大了,但段白锐一倒台,督军府树倒猢狲散,她也早已不是以前那个颐指气使的大小姐了。 她变卖了自己从府里带出来的首饰,但首饰总有一天是会当完的,于是她拜托隔壁房住着的一位大婶,让大婶去东家那取刺绣活时多取些,段迢行动不便,只能靠些手工活来补贴家用。 好歹也是读过书的大小姐,段迢写毛笔字还马马虎虎,做手工却是毫无技巧和门道,不是针脚太疏绣得不l不类,就是效率太低赶不了急活,一天下来,段迢常常累得头晕眼花,完成的却只有寥寥。 她不想要大婶为难,便主动提出不再接活,没想到那大婶也极为热心,表示她可以后期“修补修补”,只要东家那没问题,她就按照之前讲好的报酬算给段迢。 段迢谢过大婶,却没怎么报有希望,直到晚上大婶把一个信封交给段迢,里面是她这段时间的报酬,大婶临走前还告诉段迢,让她先休息两天,过段时间有活了她会继续帮段迢送来的。 那个信封是牛皮纸质的,信封右下角用钢笔小楷写着“段迢”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