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章
书房匾额题字!他也要霸气满满的! 朱元玉踏入公堂,正前上方挂着一幅匾额,右到左题字――明镜高悬。 一身官服的县大人已经就坐,旁边立着大概师爷一类的角色。 公堂县大人下方两旁,衙差各执杖站着。 县大人大约四五十岁,留着两撇八字胡,眼神精光闪烁,游移不定,看起来就不像耿直的清官。 师爷从他不断对朱大富打眼色示意,就可以得知他若不是朱大富的人,也是被朱大富收买了。 朱元玉目光转向正在跪着的人,看来这是原告。 啪! “公堂内不得喧哗!” 县大人拍了一下惊堂木。 朱元玉背后被允许进来旁观却又吵吵闹闹的老百姓瞬间安静了。 县大人对准朱元玉,“你就是朱元玉?” 朱元玉收起扇子,“正是。” “大胆!为何见本官不跪?” 朱元玉正要回答,却见师爷在县大人耳旁小声嘀咕了几句。 县大人点点头,转过头对朱元玉说到:“既然身有功名,那就不用跪了,站着回答便可。” “是。” 县大人清了清嗓音,“据原告朱大牛呈上来的状纸,上面写了你逞凶杀人,被害人乃是朱大牛的娘子,你可认罪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