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命由天定
最后给你五天时间,如果到时候还不能动手,后果自负!” 陆宗浩不置可否,拿过肠粉吃了起来:“你们准备让我在什么地方动手?” 阿栋跟陆宗浩保持距离,警惕的盯着他:“这几天堂口的兄弟正在跟踪奥利弗,至于在何处动手,要看老大的意思。” 陆宗浩知道门外都是阿栋的手下,只是低头吃着早餐:“我需要一把枪。” 阿栋毫不犹豫的否决道:“不可能,用枪的指向性太明显了,很容易把事情引到社团身上。” 这个时代的港岛枪支泛滥,但除了没有合法身份,随时准备亡命天涯的大圈帮,本地社团几乎很少有人用枪火拼。 并不是因为古惑仔们缺少扣动扳机的勇气,而是因为这里面有一个法律漏洞。 港英政府统治下的港岛,用的是海洋法系,根据判罚惯例,藏枪便是七年起刑,开了枪更是二级谋杀起步,法官嘴一歪,搞不好还能定上一级谋杀,因为你用枪就有杀人的准备,存在主观故意性,一旦罪名成立,分分钟进化成牢底坐穿兽。 但如果是用刀,打官司的时候便可以说是临时起意,哪怕失手杀了人,只要运作得当,最多也就是定个故意伤害,量刑方面要宽松得多,如果律师能力强,甚至可以让杀人者有无罪释放的可能。 正因如此,港岛的古惑仔打架时,都惯用剔骨刀和西瓜刀等日常生活中会用到的工具,主要目的就是案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