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是太想念(受偷穿攻衣服/指J/前列腺gc)
。两人都没有提过这些行为的含义,可是任语早已认定他们之间是相爱的,起码他喜欢陆元岑。 而陆元岑呢,他把自己的身体变成这样,变成好像没有陆元岑就连射精都做不到的这样,这人居然跑去度假,身上留下别人的电话号码,将自己一个人抛下了。 任语胳膊有些发麻,痴痴坐起来,不知不觉间眼前一片模糊。他不想这么脆弱的,可是实在太想念陆元岑了。 任语盯着枕头看,眼神涣散又聚焦,忽然意识到如果被属于陆元岑的气味包裹住,他应当会好受一点。 这样想也这样做了,他壮着胆子走进陆元岑的房间。 他很少来陆元岑的卧室,上一次进来还是刚搬来的时候帮忙收拾东西。陆元岑不喜欢那些花里胡哨的,卧室里只有黑白灰三种颜色,陈设简单,书桌上没什么东西,陆元岑的私人物品很少。 任语打开衣柜,入目仍旧是黑白灰。他左拨拨右翻翻,终于找到一件有意义非凡的黑衬衫。 这是陆元岑某次面试时穿的那件,还是两人共同挑选的。任语记得那时候一眼就看中这件,衣角上有黑色竹子刺绣,不大明显,只有某些特定角度才看的清,但衬得人格外挺拔。 任语看他试穿过后就直接付钱,算是送给陆元岑的第一件衣服,又配套买了一条领带,现在不知道被放在哪里了。 随便回忆一下,就已经有陆元岑穿着这件衣服的画面了。陆元岑的胸肌会将领口绷的紧紧的,扣子紧贴着摇摇欲坠,而手臂肌rou也会被紧致柔软的布料包裹住,轮廓清晰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