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白昼
装束,动作温柔优雅。像在写诗,铺在月色里就是一句。 他常背对她弹奏古筝,她前两天见过。低着头,脂玉的手纤长,指尖微翘,拨弄筝弦的左手按出滑音。勾、托、抹,挑,信手拈来,从容典雅。一个世家公子般雍贵的人。 路柔坐在书桌上,双手抱膝看了很久,直到他进门也依旧从没看清长什么样。 只是觉得他不沾市井不食糟糠不近烟火,温润如玉,琴棋书画诗酒花。因为精神高洁文气翩翩,所以对她来说疏离难近。 他是她见过最有气质的人。 这种印象,她维持了四年。 直到大学毕业晚会后被他强行破处。 她想了想,对林凉说:“令人沸腾又绝望。” “你说你追了他七年。”林凉想抽烟,后来还是忍住了。“七年都没结果有什么意义?” 她低了点头,手指在杯沿轻磨。 “以前真是骨子里的爱。” 没有理由说得通,只能是先天性的属性,与染色体有关。与生俱来舍不掉,还要感谢上天能赐予她——爱他的天赋。 “现在呢?” “现在?” 她下意识摸向左手腕上一道刀疤,慢慢说道:“我只有一杯水,全都给他了。” “然后他倒掉了。” 今年路柔二十六岁,青春走下坡路的年纪。有个利益婚姻的未婚夫,家境优渥,自身条件也好,没什么值得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