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纪峣没看到,这会他正拎着大包小包,从店铺里走出来。 饶是蒋母也唬了一跳:“这孩子怎么穿了这么多!” 好家伙,把自己包得跟个球似的,什么都看不见。蒋母完全没办法把他跟昨晚那个,好看但是有点那啥的小伙子,联系在一起。 蒋秋桐眯起眼睛看了会,无奈只能看到一只把自己裹得密不透风的汤圆。他嗤笑一声:“思远的口味变得可真快。” 这话不是没道理,全家人对他们表兄弟有个评价,如果说最端最装逼的,那就是蒋秋桐;如果说最事最挑剔的,那就是于思远。 于思远是家里最小的一个,大家都宠他,从小金贵着养到大,对生活品质的要求龟毛到令人发指,养成了偏执的审美不说,还挑剔得不行——人和物都是。 就比如说羽绒服这个东西,暖和轻便,可于少爷就是觉得他丑,某次蒋秋桐穿了件黑色羽绒服,被于思远揶揄了半上午,可以说是从头数落到尾——至于雪地靴就更别提了。 连蒋母都感慨:“敢穿这么一身杵在思远旁边,看来是真爱了。” 至于于思远?于思远表示挺好的。 他瞧着纪峣只露出一双桃花眼的小脸儿,觉得怎么看怎么可爱,一个没忍住又弹了下对方的脑门。 纪峣:“……”冷漠.jpg 被纪峣用看智障的眼神注视,于思远打了个哈哈,伸手要帮纪峣提包装袋。爷们买东西总是很快,没到二十分钟的功夫,纪峣已经给自己添了一身行头,手上全是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