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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吃戈毅煎的蛋,我也喜欢他,这不冲突。但戈毅总说我是因为喜欢他煎的蛋,所以才喜欢他,他在强词夺理,在无理取闹,我说你有多少蛋够我吃,他瞥我一眼,说两个,我说才两个这么少,你还好意思说,他笑地意味深长,慢悠悠地说两个就够了。 过了会儿我才知道他在耍流氓。 他很会这一套。 无论我们在干什么,他都会冷不丁说上一两句荤话,让我反应不过来,把我绕进去。 有时候他不打台球,而是和豪哥还有另外几个男人在网吧打游戏。 戈毅应该是他们这里技术最好的,因为我总是听豪哥吆喝着喊让戈毅救他,而且戈毅总是活到最后的那一个。有一次他临时有个单子,顾客给他打电话,他让我替他玩,我有些惶恐,因为我完全不会,他说随便跑。 平时都是戈毅带队,换成我后就成了另一个男人带队,他姓郑,也挺年轻,但也比戈毅大,他们喊他老郑,老郑总是穿带帽卫衣,在网吧也带着帽子,豪哥说这是因为他是个程序员,头秃,不敢见人。 他们的速度很快,一会儿就找不到人了,但我连键盘都找不到,一会儿爬一会儿蹲的,别说捡枪了,我在地图上都分不清东西南北,他们说哪儿哪儿有人,我一眼看去只有无边无际的大荒漠,然后就被狙了一枪。 因为学他们戴着耳机,我整个人都吓了一跳,豪哥看我一哆嗦,伸手就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