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br> 5.**法定授权:**政府可能为某些类型的使用建立法定授权制度,例如广播或公开表演,允许在支付一定费用後使用着作。 这些限制平衡了作者的权利与公众利益,使公众能够以各种方式访问和使用创意作品。 着作权法对作者关于其作品的权利施加了一定的限制。这些限制包括但不限于: 1.**保护期限:**着作权保护期限有限,过后作品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 2.**合理使用:**对于某些着作,以批评、评论、新闻报道、教学、学术研究等为目的的合理使用可能不需要着作权人的许可。 3.**强制许可:**在某些情况下,政府可能会授予强制许可,允许他人在未经作者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通常需要支付补偿。 4.**公有领域:**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不受版权保护,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无需取得作者的许可。 5.**法定许可:**政府可能会为某些类型的使用建立法定许可,例如广播或公开表演,允许在支付一定费用后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 这些限制平衡了作者的权利与公众对创意作品进行各种目的的访问和使用的利益。 着作财产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其中包括但不限於: 1.**保护期限:**着作权保护有一定期限,过期後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 2.**合理使用:**某些对於着作权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