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他,谁也不能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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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第三,最快的时间去探一下袁宝山的口气,看看有没有私了的可能,这一点我想可能性不大。 第四,如果私了不成,那么在检查院公诉的时候,尽量使罪名定性轻一点。 第五,贿赂法院,尽可能的少判或不判刑。 思路理清后,我第一个便想起了我的高中同学大民,现在是公安局刑警队中队长。我马上打了个电话约他出来。 大民和我的关系非同一般,上学的时候,我们两个是同桌,当时班里没人和他坐,因为他是蓝球队的,每天穿着球鞋,男女同学都嫌他脚臭,不愿意和他坐,唯独我不嫌他,而且很喜欢他,所以我们一直都是同桌兼最好的朋友。其实从那时候起,我就开始喜欢男人了,只是那时候还小,不懂什么是爱,只是觉得他人长得帅,又对我好,便喜欢和他再一起。很单纯的。 大民听完我讲完后,皱了皱眉头,对我说:“有些难度,这样吧,我先看是谁分管这个案子。”然后他打了个电话,对我说:“这个案子是大队长亲自审,队长姓常,走我现在带你去。” 到了刑警队找见常队长,这是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大民一进他的办公室,就立刻把门关上。问了一下他四疙旦案子的情况。 常队长看了我一眼,说:“你是他什么人。”我说:“他是我厂子里的人,也是我的兄弟,他这次完全是冤枉的。” 常队长笑了几声说:“冤枉什么呀,快把人家都打死了。” 我一听话风不对,看看了大民,大民说:“大队,袁宝山你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