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42)
歌词、节奏什么都是对的,而且比他想象中的更好听。 这么一想,认识男朋友这么久,他好像从来没听过对方唱歌。之前倒是有想过,不过他事情比较多,一忙起来就忘记了。 这样你放心了吗? 放心,放心了!你什么时候学的?谢当归惊喜地问道。 你喜欢的人,我当然也会喜欢。而且这歌很有名,很久之前我就会唱了。 他说他也喜欢谢当归四舍五入不就是喜欢他吗? 听着男朋友沉沉的带着笑意的声音,谢当归抱着龙猫抱枕在沙发上打了几个滚,险些从沙发上滚下去。 就这声音,只要他男朋友长得不是神憎鬼厌他都能接受!比他矮完全不是问题,他可以为爱做一! 跟男朋友敲定奔现的安排后,谢当归投入了忙碌的演唱会的准备中。 演唱会一共四场,分别在首都、魔都、雾都和鹏城,将在连续四周的周六举行。 他的每一次演唱会都会邀请父母来看其中的一场,不过他爸动过手术,不适合坐飞机,所以当初敲定演唱会地点的时候给的锦官城和雾都两个选择,谢当归特意选了距离黔阳更近的雾都。 从黔阳到雾都坐高铁也就两个小时,很方便。酒店他助理去定的时候就可以顺便定在一起,还能开车去接他们。 各种杂事把谢当归的行程排得满满当当的,终于来到了演唱会这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