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T我的脚
话让他当场愣住,目光瞟向藏在拖鞋内的脚面,那里的肌肤很光滑,莹白如玉,脚踝也很漂亮,骨r0U匀称,像是件上好的瓷白艺术品。 “我不喜欢做强迫别人的事,所以我给你选择的权利。”她的脸有些红,小腿往后退了退,“你可以拒绝我。我知道,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 “主人,我可以。”不等她说完,沈博书就点头肯定,“是主人的话,我愿意。哈迪斯没有什么伺候主人的经验,如果表现不好……”他又咽了口唾沫,“贱狗会努力的。” 这句话,沈博书没有说谎。他确实没有T1aN别人脚的习惯,更别谈什么经验。 之前不知道第几任的主子用篮球鞋踩着他的头,一脸y笑地要他给他T1aN鞋时,他就起身把人揍了一顿。俩人的结局当然是不欢而散。 至于沈博书为什么会答应温曼的要求,原因用两个字足以概括:好奇。 对,就是好奇。 他能肯定自己没有恋足癖,却也多多少少听说过这类Ai好。他就是单纯的想知道,T1aN别人的脚是什么感觉?会不会爽? 这种隐约的兴趣在看到温曼赏心悦目的脚踝时立即显露出来。既然要尝试,为什么不选个合眼缘的?更何况,除了第一次见面,他已经很少见温曼脸红了。主人莫名害羞的样子,总能给他一种微妙的兴奋感。 “……这可是你自己选的。”她周身的气势骤然一变,下颚挑起,居高临下地睨着他,“小狗狗,你没机会后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