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八章 假公济私否?
就这样,沈仲夷把稽查小组大致的工作安排了。 洋洋洒洒一番话,无外乎两个大方面的意思。 其一,监督体系。稽查小组的一切调查过程和成果,都将由大理寺、御史台、刑部三司监督,这也是王朝中央最高的司法架构。 其二,稽查事宜。 这一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一是调查步骤。先调查太仓,其次关中七州各正仓。 二是调查周期。暂定太仓的调查以半月为期,换句话说他们稽查小组得在半月之内交出调查结果。 三是成员安排。凡列入稽查小组的成员,在调查期间以太仓署为办公地点,各成员原隶属机构一应相关职务由他人代理。 至于对太仓署一众官员那番话,就不在稽查工作部署之内了,不过也给一众太仓署官员指了三条路。 一是追责太仓署。不论稽查结果跟一众太仓署官员是否有关系,现任太仓署官员及十年间曾隶属太仓署的官员一律都要承担巨额粮食保存不当之责,而且责罚不轻,不但会罢免官职,严重还会牵连家人。 二是将功补过。太仓署一众官员只要积极配合调查,并给出有力的证据和调查方向,可根据其功劳大小将功补过,甚至能对在调查过中立了大功者,进行论功行赏。 无论针对三司和稽查小组成员,还是对太仓署一众官员的话,这些都是明面上,具体的调查事宜自然不能外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