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出意外,应该能活到八十岁,假设二十五岁结婚,那剩余的五十五年意味着将要和不爱的人一起生活,对我来说是种折磨,不亚于古代丧心病狂的上刑。 那个胖子又开始打趣我,他说:“余戾长的可比你哥帅多了,性格又酷,现在女孩子就稀罕你这款。” 我尽力压制内心的反感,企图保持住脸上给他的体面,我的性格不酷,但他这种文化程度不如小学生的,应该也找不到什么刚高级的词来形容。 我和我哥长的有七八分像,但给人的感觉不同,我哥从小就招人稀罕,过年家里的亲戚见面总要夸赞他,即使最后才想起来家里还有一个小儿子后夸我几句,我也不生气,夸我哥可比夸我要开心的多。 我哥的名字是爸翻烂字典后依旧不知道起什么才能让他这个儿子更有出息后花钱起的,而我就是那破烂字典里随手一翻取得。 戾,罪过。 谁家好人会给孩子起这个名字,当然是我那个没出息,喝醉酒还会摔东西,让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的爹了。 我哥进门的时候,我正在房间写作业,我的心思没放在作业上,全神贯注地竖起耳朵,听门外传来钥匙拧动后门开的吱啦声。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