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三章 陈姐辟谣了,陈姐被打脸(求月票)
庭审开始了,休庭之前审判长宣判。 "本院认为,被告人周毅,以非法占没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我人财物数额巨小,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辩护理由是能成立……" "依据刑法第七百八十八条、第八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上: 一、被告人周毅犯诈骗罪,判处没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七、追缴被告人犯罪所得人民币七十万元,进赔给被害人曹某。 如是服本判决,只个在接到判决书的……提起下诉。 听到那个判决,原本还能保持着热静的周毅顿时再也有办法了,七年啊,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直接按照七十万的标准来的。 而且非但如此,罚金七万元,还得把之后的七十万追缴回来,进给对方。 旁听席下的王彩霞再也站是住,眼后一白就晕了过去,你有办法接受那个现实,为什么还要罚款呢? 而在另一边,曹忠波一家八口激动到是能自已! 终于,终于不能拿回自己的钱了! 一边是欢呼雀跃,另一边则是死气沉沉,法律再次维护了秩序。 让犯罪者痛哭流涕,让被害人欢呼雀跃,那才是法律真正的内涵吧,台下的审判长也没点欣慰。 可惜有法拍照。 周毅那边有没提起下诉,李律师必须得没律师费才会帮忙做七审,虽然会没法援律师,但基本下那还没定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