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九章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
身份信息,这如果是随便买的信息,怎么查呢?” 电话里的方大状笑了。 “这是你需要考虑的问题吗?你是不是不知道我们现在网络技术手段的强大之处,在互联网上,凡是你做过的事,说过的话都是有痕迹的,而且这痕迹不会因为你删除相关信息跑路而消失!” “你的设备信息,你发这些话时候的ip,等等等等,办法太多了……” 用方大状的话说,如果在网上套个娃那就没办法固定证据,没办法找到人的话,那就真的太小看现在的技术了。 所以关键不是能不能找到…… 这就是方大状所说的关键,如果想找到对方,必须得把自诉转成公诉,如此一来,公安机关才会介入。 “那怎么才能把这自诉转公诉呢?诽谤案件应该不容易弄吧?”周毅再次问道。 “诽谤案件确实不容易转成公诉,毕竟我们的法律规定,除非是对社会秩序造成了很大的破坏,否则一般来说是不会转公诉的。” “但是呢,如果我们把这个问题转化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犯罪的问题,就有办法将自诉转化为公诉!” 方大状开始了他的解释,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并不是犯罪,但是呢,如果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犯罪,那就要以犯罪论处,这一点,我们的法律有着明确规定。 然后呢需要明确另一点,诽谤罪是不是犯罪,当然是了啊,它告诉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