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 齐晟以前养过一只藏獒。 他玩的很好的一个哥们陆时南去边境执行任务时带回来的,黑色的皮毛锋利的牙齿,长相狰狞,异常凶猛。不是名贵的品种,以前还认过主,难驯服,但在他手底下相对恭顺。 出于征服欲或者刺激感,齐晟把这条藏獒带回去。 他这人向来不顾忌什么危险,花了时间和手段驯服它,甚至不惜动手制服,那条藏獒尖牙利齿奈何不了他,低吼半天后柔顺下来,这才易主。 回燕京后,他一高兴,给那条藏獒买了一栋四合院。 豪车、四合院、司机、佣人,来往各城市专机接送,铭牌都是高级定制,这条藏獒活得比许多人都逍遥。 后来几个月没见,藏獒不知道嗅到什么气味,受了刺激,凶悍地朝他扑过来,差点咬掉他手上一块rou。跟在后面的人吓了一跳,保镖和喂养藏獒的驯兽师费了力气才制服它。 场面一度很混乱。 齐晟当时擦掉手上的血,只笑了声,“喂不熟的畜牲,果然不认主。” 再后来—— 沈姒倒不知道那条藏獒被如何处理,也不感兴趣。 她只是忽然觉得,齐晟这人对人对物向来薄情寡恩,喜欢难驯服的东西,不过是追求刺激,图一新鲜劲儿,高兴了视如珍宝,不高兴弃如敝履。 说到底,他并不走心。 秀场内冷气开得十足,场内挂满寒霜。难以言说的情绪涌上来,搅得人心烦,沈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