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九章 谁说这不是违法的?
br> 这个叫要约,代表着一种想要缔结合同的表示,有法律效力。 说好的一块钱买,结果人家都准备好了你又不买,那违反了诚信原则,那你这其实就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如果因为别人已经准备,你的违反导致出现了损害,那你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而后者,张三和李四,我戴着的这块表挺漂亮的,你想不想买啊? 这叫要约邀请,就算是到时候反悔了也没有法律责任。 像是招聘广告,以及商业广告等等针对不特定人群的,都属于要约邀请。 所以以此认定,这种公司歧视的行为并不算违约,没有什么法律责任。 周毅把这文章看完了,他毕竟是半桶水,在这方面真的没什么话可说。 毕竟好像没什么问题,人家公司要招什么样的人,那都是人家的自由。 你辞退一个劳动者可以说有劳动法,但是招人,那总不能这么说了吧。 尤其是他看到了那家公司的回应,说是因为当时留言的时候写错了,本来不是打算这么写的。 向大家道个歉。 就这情况,周某人都无话可说,一来和他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二来,人家好像也不违法。 但是放下手机后,周毅又觉得不爽快。 他现在是腾达的老板,所以